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银行承兑并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介绍:
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流程:持票人(企业)在汇票到期前将汇票送交持票人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持票人填写托收凭证,并在汇票最后背书人签章处加盖持票人预留印鉴→持票人在汇票被背书人签章处填写托收行名称及委托收款字样→托收行审核汇票背书是否连续、是否存在瑕疵,审核无误后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托收行受理托收后在托收凭证第一联加盖托收行业务公章及经办人名章后交客户作受理回单→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与汇票一同寄往付款行。
二、托收凭证的填写内容
托收凭证应用蓝黑色笔填写,凭证要素不能涂改,涂改的凭证无效,凭证填写内容:
委托日期及金额:填写银行承兑汇票送交托收行(付款行)的日期(小写),填写凭证金额须与汇票的大(小)金额写一致。
付款人全称: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上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名称。
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付款银行查询后自行填写。
付款人地址及开户行: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后填写; 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填写为付款行名称。
收款人全称及账号:填写汇票权利的最后持有人名称:收款人账号填写汇票权利的最后持有人在托收行(即开户行)开立的账号。
收款人地址及开户行:填写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名称;开户行填写托收行名称。
款项内容及托收凭据名称:款项内容填写货款等实际用途;托收凭据名称填写银行承兑汇票及票号(英文及阿拉伯数字号码)。
附寄单证张数:如有粘单全部粘单视为一张填写,没有则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