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代表政府,拆迁协议拖着不给被拆迁人,是何道理?

拆迁办代表政府,拆迁协议拖着不给被拆迁人,是何道理?
2024年11月30日 07:31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般来说,目前的拆迁大致可以分两类
第一类:政府性拆迁,如高速公路,铁路动脉等基础建设拆迁(征地)。这一类的拆迁相对比较有保障,一般都是律师团坐镇现场,同样也会有专业律师在拆迁现场(专门吃拆迁饭的律师)给拆迁户咨询。
第二类:企业型拆迁。目前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拆迁,当然也存在国有企业改制等情况下对内部设施土地进行拆迁的。
对于拆迁合同及补偿,要注意的主要内容大概可以为:第一,补偿数额。这是核心问题,
第二,补偿方式。是以现金补偿,还是安置房+现金模式。
第三,补偿款及安置房的给予时间。什么时候拿到安置房,什么时候付钱。
第四,有无附加条款,或者其他约束。
可以说,拆迁协议(合同)可以参照合同法的规定,也可以变相看做一个买卖合同:即拆迁一方要求购买你现在的住房,并给你一个相应的价格,而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谈判,谈妥条件后双方签署协议认可。
拆迁协议一般会具有一些内容
1,拆迁双方,即拆迁房和被拆迁方
2,协议的主要内容(主要就是拆迁)
3,补偿及安置问题
4,补偿及安置的交付时间,方式
5,补充及其他内容

网友(2):

这种事情在拆迁司空见惯的事情,我的建议你们还是能组织起来一起维权,这样一方面可以节省你们的开支,另一方面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