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以上可以拿毕业证
1、初中毕业发放证书为: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的初中学 生发给区教育局验证的《毕业证》;
2、初中毕业证发放对象为具备有学籍在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初中毕业证发放条件为: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素质考核合格,无政教处违纪处分记录。
4、成绩合格指:在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中考11个科目、在及格或D等以上(含D等)。
5、学科成绩未达到标准者实行毕业证缓发和补考制度。参加补考的学生在9月初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统一发放毕业证;经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学生不予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只颁发初中结业证书。
6、在校期间因品质不良受学校违纪处分者,毕业时未被撤消处分者,或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为P等者毕业证缓发一年,届时由个人申请,经学校审核达到发放条件者予以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