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驾驶雇主提供的没有办理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两人之间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2024年11月23日 08:4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伤者现在所有治疗费用以及误工护理等费用总计也没有超出交强险限额一分。现在雇主追究我们雇员责任,要我们雇员赔偿伤者索赔的全部费用。 伤者已经起诉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现在雇主(赔付了)向雇员追偿赔付所有款项。当时雇员接受雇佣时这辆车是有保险的,但是保险到期了,雇主连交强险都没有买,我们雇员不知道呀!所以现在很纠结,因为当时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伤者无责任,而我们雇员是全责。事故是这样的雇员在雇主公司门前路边停车(有停车位,车辆也在停车位上停放的)开门时,后面伤者骑自行车避让不及车把与车门碰撞造成伤者受伤。当时交警处理时,问我们可有保险,我们说有保险,以及当时雇主(公司老总)也说有保险,交警就说伤者是弱势群体,让我们谦让下,承担全部责任了,但是等交警处罚完,打算找保险公司来理赔时,当时在交警队一查询才知道这辆车忘记续保了。

网友(2):

找法律途径吧。从事情的前后来看,首先雇主没有按照合同,或者哪怕没有合同也应该提供合法上路的车辆,其中保险是其中一条;其次雇员驾驶车辆肇事;这二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最多55开的责任,一般都是46或者37,雇员负主要责任。从法律途径合同签署的角度可能会好些,能达到55开 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雇主说过有保险,那能做到55开

网友(3):

关雇主什么事?应该由伤者索赔呀雇员对于手续不全的车辆可以不驾驶啊,当然是要负赔偿责任的还有车主是个人还是单位?

网友(4):

你�8�8人让雇主自己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