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署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协议书,现在想反悔。

2024年11月20日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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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您好,深圳知名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为您解答:您所签署的协议,相当于附义务赠与合同,如果您的大儿子完全履行了协议中所说的义务,则不能解除协议,反之,您就可以在赠与前行使解除权,解除赠与。遗嘱以您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若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的一份有效遗嘱为准。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依据您所给出的情况,您需根据您大儿子是否履行了协议中所述的义务来确定您是否能够行使解除权,若您能行使解除权,解除了赠与之后,可以按您的自由意志订立新的有效遗嘱(也可以向律师咨询,聘请律师为您代理相关法律事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咨询,可到深圳知名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网咨询,或电话咨询159加2009再加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