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或者仲裁。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商业特许经营,根据关于特许经营的管理条例,加盟商有权利在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俗称加盟商冷静期),合同解除后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特许人应当返还收取的加盟费用。如果已经开店经营,中途退出,能否退费需要看合同是否约定。加盟纠纷涉及专业法律事务,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