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异地判缓刑期间可以回户籍地吗?

2024年11月20日 15:3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害怕在判缓刑后被邻居指指点点,想要换一个别人不认识自己的地方重新生活。但自己是在缓刑期间,又不能够随意更换住所,何况是去外地呢。那么在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居住吗?答案是可以的,首先要去司法局申请,还有法院,司法局会与户籍地司法局,法院沟通。办理移交异地执行的手续。

网友(2):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网友(3):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