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吗(跨省)

2025年01月31日 22:3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网友(2):

不可以
1、 市县城区范围内。
(1)办理条件:迁入地的住所为合法固定住所,无居住条件的商业用房、违法建 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2)办理手续:① 书面申请报告;②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③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④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2、对迁往县外、省(县)外的户口 :需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
办理手续:
①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程 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网友(3):

即日起,上海与浙江的户籍居民
在沪浙两地之间迁移户口时
只需
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再也不用
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今天上午,原籍浙江湖州的王女士在徐汇漕河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仅用了3分钟就完成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成为享受此项新政的第一人。
据介绍,此项便民措施适用于沪浙两地户籍居民的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三类户口迁移事项。
申请落户的沪浙户籍居民,在向迁入地有户籍业务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落户申请时,可选择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在落户申请审批同意后,沪浙两地公安机关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迁入、迁出信息进行网上互认比对。
对核验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将通知其来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从而使申请人不必在迁入、迁出地间来回奔波,实现沪浙两地“户口迁移网上办,落户一地能办成”。
以往跨省市迁移户口时,申请人先要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待审批同意后,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纸质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整个流程中申请人不仅需要往返两地,还需至少4次前往公安派出所。
而此项新政实施后,申请人在提出落户申请的同时,即可签订《跨沪浙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服务。
在落户审批同意后,系统将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信息的电子化数据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核验,核验无误的,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将直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在系统内生成迁移证的电子化数据,迁入地派出所在收到匹配的迁移证数据后,便可通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直接来所办理落户手续,这样申请人前往公安派出所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沪浙两地。
沪浙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迁入地落户时,可选择跨沪浙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对自愿选择跨沪浙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2020年10月14日,上海、浙江两地公安机关推出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沪浙试点)便民措施,实行以来,已有众多沪浙籍居民从中受益。

在取得良好成果前提下,上海市公安局会同浙江、江苏、安徽三省公安机关,在原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的适用范围。即适用区域由原来仅限沪浙两地覆盖至长三角三省一市;

适用群众也由仅限公安“投靠类”落户人员扩大至经本市人社部门审批入沪的 “人才类”落户人员。

自2021年2月19日起,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另外,经市教委审批落户的2021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将按照市教委、本市高校毕业的安排另行通知。

按照传统跨省迁移户口办理流程,申请人只能通过线下跑动递交材料,需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提出落户申请,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纸质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整个流程中申请人不仅需要往返两地,还需至少4次前往公安派出所。

新政推出后,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只需在迁入地一地就可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申请人在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申请落户时,即可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将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核验。

核验无误后,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将直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在系统内生成迁移证电子信息,迁入地派出所在收到匹配的迁移证数据后,便可通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来所办理落户手续。这样整个流程申请人前往公安派出所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跨省户口网上迁、无需奔波即可办”。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整合了沪、浙、苏、皖四地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校验取代纸质户口迁移证件,简化了跨省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有效实现了“一地受理、网上迁移”。

下一步,上海市公安局和浙江、江苏、安徽三省公安厅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方式,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助力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目标。

网友(4):

不行的,相关手续还是要去当地的公安户籍管理窗口来进行办理。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