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市场营销是市场营销分支
房地产市场营销与一般市场营销一样,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与其他的个人或集体交换产品和价值,获取所需物品的社会过程。房地产市场营销的实质是以消费者对各类房地产商品的需求为出发点,房地产企业通过有效的提供住宅、写字楼、商业用房以及厂房、仓库等房地产商品和与此相关的服务来满足消费者的生产或生活、物质或精神的各种需求,从而获取利润的商务活动。
因此,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及其策略能在房地产领域得到很好的应用。同时,房地产市场营销又区别于一般市场营销而成为市场营销的一个分支,这是由于房地产商品具有其独特经济特征及运行规律所决定的。
(2)房地产市场营销和法律制度密切联系
房地产商品的产权观念特别重要。房地产商品使用周期长,同一商品在其生命期内,产权可能多次转移,房地产市场营销中存在增量房与存量房产同时在市场上流通的情况。在法律上房地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可以分离,所有权者可将使用权以出租的形式出让给第三者使用,因此,房地产市场营销在流通形式中除可买卖外,租赁也是常见的形式。此外,房地产经济活动中房地产商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还可用于抵押、典当、信托等,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转移等方而,都需要法律提供保障,所以房地产市场营销与法律制度有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