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a)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b)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c)悬挑式脚手架;d)门型脚手架;e)挂脚手架;f)吊篮脚手架;g)卸料平台。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a)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b)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c)隧道工程施工;d)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e)特种设备施工;f)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g)6米以上边坡施工;h)大江、大河的导流、截留施工;i)港口工程、航道工程;j)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a)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d)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c)悬挑式脚手架;d)门型脚手架;e)挂脚手架;f)吊蓝脚手架;g)卸料平台。(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厂拆除或焊拆除的工程。(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a)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b)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c)隧道工程施工;d)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e)特种设备施工;f)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g)6m以上的边坡施工;h)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i)港口工程、航道工程;j)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