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丢失公司财物,把我辞退还要我赔偿全部财物价值。

2024年11月15日 03:4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楼主是否出现在公交车上?是什么原因使楼主出现在公交车上的呢?
假设一:由于履行职务时的个人原因(如看管不力)导致,那么楼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假设二:由于职务原因导致,楼主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假设三:公司并非托管于你而由于你的过错导致工具箱丢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假设四:当时公交车上有其他同时,并非由楼主保管工具箱,那么所有当事人都有合理注意义务,共同保管工具箱,工具箱丢失则楼主承担部分责任。

以上只是假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情况来判断。

2、公司与楼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此事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起诉,楼主是不能以此作为对抗事由的。

3、用人单位要求楼主自动辞职可以不予理会,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起诉,职工丢失价值3000的公司财物达不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4、建议:最好楼主先发制人。
楼主不要自动辞职,可以直接去仲裁委员会请求劳动仲裁主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双倍计算。
根据楼主所述公司既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也没有交社保吧?那么,楼主请求劳动仲裁可以主张:
(1)补发双倍工资差额
(2)补交社保,对不能补交部分折价补偿
(3)解除劳动合同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楼主应该提供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
工友证明、工资条(最好有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考勤卡(或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职工名册、证人证言(在职离职都可以)、录音录像(可以在支付经济补偿协商时录音录像)、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保险上交记录(若有交保险)等证明材料。
以上所说的并非要全部集全,只是越多越好。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网友(2):

全额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如果你存在过错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网友(3):

千万不要写,是圈套,当然应该拿到赔偿金

网友(4):

你不要自己辞职。

未签劳动合同,第一个月后,付2倍工资到第12个月。对于你来说,现在是再付你4个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对单位造成损失,每月只能扣2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工资。

你这3000元是不是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如果是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你和你单位各有过错,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