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判决的犯人在看守所服刑,可以去探视吗?

2024年11月19日 17:3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是在看守所已经判决了的犯人是可以探视的,但是一个月不能超过3次,周末不能探视。如果是还没判决的是不能探视的,只有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扩展资料

探视的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和周末意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探监

网友(2):

  未决犯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只有已决犯家属才可以会见。具体事宜还需要与服刑监狱联系。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生效后以后会给家属一份执行通知书,凭执行通知书。家人可以携带被羁押人员家属通知书到看守所探望。这样不可以的话,家属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开出探视证后方可探视。
  探视的时间各个看守所有各自的规定,可以直接电话咨询。

网友(3):

看守所由于保密的需要,在电话中是不提供在押人员情况咨询的。你可以携带被羁押人员家属通知书到看守所咨询。法院判决生效后以后会给家属一份执行通知书,凭执行通知书,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可以去看守所办理接见。

网友(4):

如果按照硬杠杠来说、必须要直系亲属到场、并可以带两个人接见。而且必须要特定的时间段才可以、每个地区的不同看守所、接见的时间长短事在人为。去一次问一下前台就知道了、要具备什么了。在看守所留所服刑的、通常很快就回来。

网友(5):

看守所是3.4个月后才能探视的。衣服那些,还有信都可以给他的。你可以去看守所找门卫问问。他们会告诉你,探视时具体的程序和一些相关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