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场地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2.一般情况需提供:场地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3.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4.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5.一般情况需提供:检化验仪器、计量器具和质量检验、保管人员专业知识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6.一般情况需提供:检化验仪器、计量器具和质量检验、保管人员专业知识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7.一般情况需提供:书面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8.一般情况需提供:书面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9.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10.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