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的消费专用备用金可以取现吗?

2024年11月14日 15:2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平安银行信用卡的消费专用备用金仅可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不可以取现。

平安银行消费专用备用金使用介绍:

1、消费专用备用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申请金额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0元。

2、持卡人具体可申请期数与可申请金额以网上实际情况为准。

3、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4、若持卡人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经我行核准后,持卡人必须一次性支付未偿付的分期余额,未结清手续费按提前结清本金的3%收取。

5、消费专用备用金每期入账的应还本金金额及手续费,不参与信用卡积分计划。

6、消费专用备用金仅可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不可以取现。备用金到账后会优先抵冲您的信用卡当前欠款部分。每一期下账的本金和手续费金额将全额计入到每月的最低还款额中, 并且会占用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可用额度。

持卡人需按信用卡对账单和短信通知还款,如超期未还或还款不足,则会收取相应利息及违约金。

7、消费专用备用金到账后无论是否使用或者使用多少,都会按照成功申请金额正常收取手续费。

扩展资料

消费专用备用金业务特点

1、个性定制:持卡人可选择申请6期、12期、18期或24期,申请金额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0元。(具体申请期数及金额以网站申请确认信息为准。)

2、申请便捷:持卡人可通过信用卡网上银行、口袋银行、电话直接申请;

3、快速审核:实时反馈审核结果,本行一经核准持卡人申请后,会于犹豫期后的两个自然日内将款项划至持卡人信用卡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 平安银行官网-消费专用备用金



网友(2):

备用金申请成功后资金会转入本人名下信用卡,可偿还信用卡账单;未使用的备用金会抵充信用卡新增交易。备用金仅用于日常刷卡及网上支付,抵充已出账单,不能取现,转账,无法循环使用。

网友(3):

平安银行信用卡的消费专用备用金仅可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不可以取现。

平安银行消费专用备用金使用介绍:

1、消费专用备用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申请金额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0元。

2、持卡人具体可申请期数与可申请金额以网上实际情况为准。

3、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4、若持卡人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经我行核准后,持卡人必须一次性支付未偿付的分期余额,未结清手续费按提前结清本金的3%收取。

5、消费专用备用金每期入账的应还本金金额及手续费,不参与信用卡积分计划。

6、消费专用备用金仅可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不可以取现。备用金到账后会优先抵冲您的信用卡当前欠款部分。每一期下账的本金和手续费金额将全额计入到每月的最低还款额中, 并且会占用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可用额度。

持卡人需按信用卡对账单和短信通知还款,如超期未还或还款不足,则会收取相应利息及违约金。

7、消费专用备用金到账后无论是否使用或者使用多少,都会按照成功申请金额正常收取手续费。

扩展资料

消费专用备用金业务特点

1、个性定制:持卡人可选择申请6期、12期、18期或24期,申请金额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0元。(具体申请期数及金额以网站申请确认信息为准。)

2、申请便捷:持卡人可通过信用卡网上银行、口袋银行、电话直接申请;

3、快速审核:实时反馈审核结果,本行一经核准持卡人申请后,会于犹豫期后的两个自然日内将款项划至持卡人信用卡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 平安银行官网-消费专用备用金



网友(4):

可以的,持卡人可选择申请6期、12期、18期或24期,手续费收费标准将依据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进行调整。

平安银行信用卡的消费专用备用金可以在取款机上取现,收取手续费的。平安银行信用卡取现需按支取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自预借现金交易日次日产生。境内取现按取现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最低人民币25元/笔;境外取现按取现金额的3%收取手续费,最低美元3元/笔。

  1. 平安银行信用卡取现的初始额度是您信用额度的50%。平安银行将会根据您的用卡情况,酌情调整您的取现额度,最高可达信用额度的100%。

  2. 境内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或柜台每卡每日最高取现限额人民币2,000元,每卡每笔最高取现限额人民币2,000元;境外贴有万事达标识的ATM或柜台,每日每卡最高限额1,000美元。

网友(5):

平安银行信用卡的消费专用备用金仅可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不可以取现。
平安银行消费专用备用金使用介绍:
1、消费专用备用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申请金额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0元。
2、持卡人具体可申请期数与可申请金额以网上实际情况为准。
3、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拓展资料
一、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运用,使银行卡(Bank Card)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而且使银行业务由于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一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到来不久将成为现实。
二、中国银行卡产业20年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 1985年至90年代初期,为起步阶段。
2. 90年代初期至1996年初,为各行大中城市分行独立发展银行卡业务阶段。这一阶段,金卡工程启动。
3. 从1997年至2001年底,为中国银行卡逐步实现联网通用阶段。
4. 2001年至今,为中国银行卡联网通用深入发展阶段,全国各银行机构的银行卡发卡量迅猛增长。
三、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称,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中国发卡量达到21.69亿张,同比增长14.9%。银行卡使用率逐步提高,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额的30%。截至2011年底,银行卡发卡量累计超过28.5亿张,同比增长18%。刷卡消费额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预计超过40%,比2010年提高约6个百分点。2011年,全国新增便民支付网点超过3.5万个,二级地市新增直联受理商户14.7万户,POS机具21万台,累计分别达到108万户、151.6万台。
四、全年实现银行卡跨行交易2.2万亿元、8.6亿笔,占全国银行卡跨行交易的比重分别达到47.4%和52%,交易金额贡献度较年初提高2.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