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买二手房,能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以后再商业贷款吗

2024年11月19日 00:2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公积金可以买二手房吗?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律师讲解

网友(2):

可以的,不过要满足一些条件

一、官方条件

1、凡具有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二、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其他涵义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

网友(3):

  1. 提问描述的是组合贷款,它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2.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3.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4.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5. 申请流程: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商业性贷款额度、期限等。

    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网友(4):

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二手房还需要付首
首付是按照你是不是首套房,或二套的标准来算的。首套30%,二套要付50%。
是要先首付付了以后才能办贷款,首付后打房屋买卖合同的。
首付必须是现金,肯定不可以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