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7岁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大概是多少

2025年03月13日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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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一、这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是根据受理法院所在地上居民平均收入来算的,60岁以下的,按照地区平均收入乘以20年计算。举例:假如一年所在地平均收入3万则二十年就是六十万。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拓展资料

意外死亡指因无法预料的原因、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的事件或行为所造成的死亡,“意外”是指没有预见到实施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会导致死亡;“非故意”是指不以结束他人或自己的生命为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网友(2):

2017年最新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个别地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