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教字〔2004〕8号)的规定,外地户藉在济宁十五中报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在济(县市区)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流入地务工一年以上;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
4、在流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6、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并提供户籍、年龄证明;初中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并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高一年级需提供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当地当年度中考的考试科目、中考录取线等材料及有关高中学校提供的高中学校录入通知书,并经流入地所联系的学校考试合格后入学。
7、中小学最后一学期不接受借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