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一方被判基旁刑并不能直接剥夺对方的财产权益,对方依然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三、如果对方有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四、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 有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孝锋凳;(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巧旅,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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