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内地→香港→澳门→香港→内地的行程顺序,而且在港澳两地停留合计不超过7天的情况下,澳门段被认作“附带行程”,仅需要香港、澳门签注各一次。
http://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overseas-chinese-entry-arrangement.html#a
如果您的行程超过7天,请申请2次香港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