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俄国十月革命后颁布的《土地法令》是什么性质的?

2024年11月16日 16:4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无产阶级性质的。《土地法令》是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问题的第1个立法文件。

全俄苏维埃第2次代表大会于1917年11月8日通过。由列宁起草。共5条。宣布废除土地私有制,确定土地、矿藏、森林、水流等为国家所有,没收地主、皇室、寺院、教堂的土地,连同一切附属物,一律交给乡土地委员会和县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它的颁行,使刚成立的苏维埃国家奠定了土地国有化的基础。

《土地法令》规定,立刻无偿地没收地主土地,把地主的田庄及一切皇室、修道院、教堂的土地,连同耕畜、农具、庄园建筑和一切附属物,一律交给乡土地委员会和县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法令宣布实行土地、森林、矿藏、水流等资源国有化。永远废除土地私有权,禁止买卖、出租和出典土地。

所有的土地和地下的宝藏都是全民的财产。土地平均使用,按劳动定额和消费定额把土地分配给劳动者。土地法令的实施使俄国农民无偿地得到1.5亿公顷土地 。农民因赎地而欠下的30亿卢布债款也被取消。土地法令消灭了俄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地主阶级,使苏维埃得到劳动农民的广泛支持。

网友(2):

无产阶级性质的。

《土地法令》规定,立刻无偿地没收地主土地,把地主的田庄及一切皇室、修道院、教堂的土地,连同耕畜、农具、庄园建筑和一切附属物,一律交给乡土地委员会和县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法令宣布实行土地、森林、矿藏、水流等资源国有化。永远废除土地私有权,禁止买卖、出租和出典土地。所有的土地和地下的宝藏都是全民的财产。土地平均使用,按劳动定额和消费定额把土地分配给劳动者。

以上说的就是无产阶级土地的公有制。

新民主主义革命反对的是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革命反对的是资本主义。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是废除封建的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具有反封建的性质,所以应该还是属于新民主主义性质。

网友(3):

找到了这么一段文字:

《土地法令》规定,立刻无偿地没收地主土地,把地主的田庄及一切皇室、修道院、教堂的土地,连同耕畜、农具、庄园建筑和一切附属物,一律交给乡土地委员会和县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法令宣布实行土地、森林、矿藏、水流等资源国有化。永远废除土地私有权,禁止买卖、出租和出典土地。所有的土地和地下的宝藏都是全民的财产。土地平均使用,按劳动定额和消费定额把土地分配给劳动者。

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是要搞公有制,不算资产阶级性质吧。资产阶级不是一直强调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和市场自由嘛。

网友(4):

当然是无产阶级性质,它规定土地公有

网友(5):

无产阶级土地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