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依法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申请人,受理法院依法是申请人所在地基层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基层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第八十九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 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基层人民法院认罩指为执行确有困难哗搭的,可以报请上级乱闷拿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