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职业形象与公关意识。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注意包装自己,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不断宣传自己,表现自己,一方面随时注意自己的职业形象,在仪表、举止、礼仪、服务态度和社交艺术等方面给顾客以视觉上和感观上的好感。
第二、市场意识。房地产经纪面对的是一人具有开放性、区域性和特殊性的市场,处处都有商机,但并非唾手可得。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具有不断拓展市场,随时捕捉商机,营造市场和经营市场的意识。
第三、信息意识。有效信息是房地产经纪人的财源,如何收集、整理、筛选、传播和利用有效信息、是房地产经纪人的一项重要工作,有效的利用信息,将使你事倍功半。
第四、服务意识。商品经济的口号是:顾客就是上帝。房地产经纪是一个服务性行业,房地产产品属于商档商品,请以优质的服务善待你的上帝。
第五、协作意识。现代房地产经纪业务需要相互协作,包括同事之间、同行之间、经纪人与客户之间的协作,房地产经纪人在充分发挥个人潜能的同时,应当搞好协作。
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
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
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