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钱站借了三万块钱,不还会怎样?

2024年11月20日 16:26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在网络金融公司借款不还,债权方可以对其欠债不还的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拒不偿还的可要求强制执行,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扩展资料: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网友(2):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不按时还款,就会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到时候车贷,房贷都成问题的。

3: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网友(3):

不许欠债不还。

上了3万可以立法,对方可以告你了。

所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赶紧还了它吧。

网友(4):

你试试,钱站利息超过百分之四十,关健是它公司是合法的高利贷,背景很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