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m……
虽然可能有一大波围观群众会吐槽题主中二什么的,但既然是回答问题,这个态度不是特别合适。
首先我们来讨论一下随机干掉一个人的可行性。这个还是蛮方便的,撞击鸠杀坠落等等……可能也就一个顺手,人就没了。然后快递水表如约而至,属于人生不可承受之代价。题主付不起,因而隐之蔽之。
其次我们讨论一下隐蔽的问题,题主大概也隐隐知道,自己是个新手村的杰克,而这年头的条子厚积薄发,各种类型应有尽有,从老派退休港警到新时代法医任君挑选,还有那么一书柜的刑侦手册,能想到(?也可能没想)的不法攻略都是日光下的旧事,顿觉得手足无措,大脑空白,不知如何善后,于是只能寄希望于未知的力量好叫大猫们懵逼。这倒不是嘲讽题主的意思,我们得知道,每当一种新姿势出现的时候,猫确实会懵一回,曾经确实有些大触顺利脱逃。题主只是生不逢时,又不肯查资料,所以也没什么灵感。
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下讨厌这个问题。恭喜楼主,能讨厌一个人说明楼主的心态很年轻啊。我们这种老混蛋老实说已经失去了讨厌一个人的能力,当然也已经不会做梦了。题主一定还有动力完成各种美好的理想。并没有调戏题主的意思,只是觉得这么有活力,策划一些对自己有帮助的活动更有意思,在能浪的时候当然要尽情享受愉悦。周末愉快,不要搞事让我等加班哦。就算是超能力,我们也会抓的。
你有成为超人的潜质!
因为正大光明的犯法
好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