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费的收取有什么规定

2024年11月20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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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①凡1993年1月1日以后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第一转 让房地产时,免交土地增值费。
②从1993年11月9日起发生转让行为的,转让人应按土地增值额的20%交纳土地增值费。 ③1993年11月9日以前,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已发生转让的房地产,其土地增殖费的交纳标准为按土地增值额的40%-100%不等。

网友(2):

各地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