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要是找不到跑了,法院起诉有用吗

2024年12月05日 07:4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欠款人跑了,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例如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同时,你要注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一般时效、最长时效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标准,过了诉讼时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网友(2):

欠钱的人跑了,找不到人了,向法院起诉是不能找回钱的。法院一般是不给予立案的,如果欠钱人有财产可以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传票,缺席判决,强制执行其家庭财产。
法律分析
欠债人跑了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欠债人,欠债人若不出庭或下落不明可作缺席判决。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用公告送达,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如果直接欠债人跑了,有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可以将其列为被告,有一般责任担保人的,若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会将判决书邮寄到被告的联系地址、交给与其同住的人或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为六十日。当事人可以申请产财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取得判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即使无法联系到对方,也不影响法院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网友(3):

有用。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发传票给被告人。如果被告人不到庭,会缺席审理并送达判决。原告方可以申请执行,发现有欠款人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网友(4):

对于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情形,当事人不能与债务人就债务偿还协商解决的,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有用的。经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如果债务人仍然不按判决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债务人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