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能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凭发照的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户设立通知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向质监部门申请办理,一般情况下在各区、县的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目前个体工商户是不能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本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
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据此,个体工商户还不能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也就是原有的申请登记模式不变。
组织机构代码证在理论上还是可以办理的。因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因此工商部门无权给个体工商户办理包含组织机构代码证功能的新版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