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和公司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上个月的工资这个都没发说要到下个月发,这个合理么

2024年11月18日 19:3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个不但不合理芹哪仔,而且违法。
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当事人拖欠的工资;从当事人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带上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当事人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缓汪其它有当事人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去劳动局。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嫌汪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网友(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野笑肢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升亩,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颂世此,用人单位应该在下个月15号之前付清工资的。

网友(3):

只要是发了 就可以了 一般来说 允许推迟一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