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数最小是5,这时被除数是169。
解析:因为余数是4,除数要比余数大,所以除数最小为5,因此被除数的最小值:33*5+4=169.
除法:
除法是四则运算之一。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非零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两个数相除又叫做两个数的比。若ab=c(b≠0),用积数c和因数b来求另一个因数a的运算就是除法,写作c÷b,读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数,b叫做除数,运算的结果a叫做商。
运算性质:
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如:300÷25÷4=300÷(25×4)除以一个数就=这个数的倒数
两个数相除时,商是33,余数是4,说明被除数是除数33倍多4。
4不够除,4小于除数,除数最小是5
被除数=5×33+4=169
拓展资料
余数是指在整数的除法中,只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两种情况。当不能整除时,就产生余数。
取余数运算:a mod b = c(b不为0) 表示整数a除以整数b所得余数为c,如7÷3 = 2 ......1。余数=被除数-除数×商。
除数最小是5,这时被除数是169
余数必须小于除数 所以除数最小是5 被除数是33×5+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