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十级伤残未满一个月只按我底薪赔偿合理吗?

2024年11月18日 02:3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你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历携滚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隐配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肢余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你还有应当享受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的赔偿。

网友(2):

不合理,但你要举证证明你的实际工资。

网友(3):

不合理,应当按照综合工资赔

网友(4):

不合理,应该是暗国家规定赔偿的

网友(5):

伤残,在工地上,大约十万到二十万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