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几级?

2024-10-31 11: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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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四级。

1、基层法院:

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2、中级法院:

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3、高级法院:

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最高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扩展资料

不同类型案件的级别管辖:

1、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

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2、行政案件

在现行法中,由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专门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凡不属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行政诉讼解释》第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其他司法解释,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包括:

(1)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的商标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的专利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省部级单位为被告的案件;

(4)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宜审理的案件;

(5)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6)重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案件;

(7)国际贸易行政案件;

(8)反倾销、反补贴案件;

(9)证券行政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级别管辖

网友(2):

总共有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外还设立了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扩展资料:

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在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行政区。

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在省、自治区与县之间的行政区,即省、自治区辖市,不设市的地区、自治州,中央直辖市内亦设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在省、白治区和中央直辖市行政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网友(3):

法院有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 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1、高人民法院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置。

2、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法院。由基层人民法院设若干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机构,但人民法庭不是一个审级。

3、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央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和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4、人民法院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目前在我国设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

扩展资料:

两审终审,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县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就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或抗诉。

中级人民法院则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审理,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对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不准上诉或者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

网友(4):

1.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中级法院是地市级的,它管辖的一是重大涉外案件。二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就是省级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但高级人民法院也管辖少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4.还有最高人民法院,那是国家级的,它管理的案件是:一类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另一类是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主要任务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审判中适用法律时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对下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作出批复,并审理因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判而提出上诉的案件。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级别的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只能是一审终审。 `

网友(5):

法院有几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