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准备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这是一个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但是作为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从购买了养老保险开始,其实也就包含了死亡待遇的享受。
对于死亡待遇,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所谓的死亡待遇主要是指退休人员死亡之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所谓补助,就是补助死者身后事的相关费用,其用途就是丧葬费用的一种补助,按照提倡丧事活动从简的原则,所以丧葬补助金不是很高,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是5000元,有的地方是2000元;抚恤金既是对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同时也是对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一种生活补助,和丧葬补助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抚恤金的标准由各个地方政府的社保部门制定。
那么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什么手续呢?在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家属一般要及时向领取养老金的社保机构报告,死亡第一个月的养老金照常发放,从第二个月开始停发。家属可在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两个月之内,到参保地或是养老金领取地社保机构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请业务。所需的资料由于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所以还是按照应孩准备的都要准备,或是拨打12333社保热线询问清楚,免得来回跑路,特别是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更要把资料准备齐全,争取一次性办理完成。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以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加提供的资料包括死亡证明、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等,向参保地或是领取养老金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
需要准备死者的死亡通知书,死者的退休证,社保卡,身份证,死者家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