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委托人死亡,也就是乙死亡后团搏自然导致委托关系终止,因为委托合同孝州的根本是基于信任,乙死亡后委托关系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前提了;
2,委托合同终止后,合同关系更不会转移给任何人;
3,委托合同因为基于信任,所以甲方无论任何情况任何时候,只要对乙方不再信任就可以随时解约,但需要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巧或蔽偿。
委托人死亡的,委托合同是否终止还需具体分析。
1、一般情况下,委托合同的成立,是以双方信任为基础,为人格纳困专属的法律关系,如果一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取得互相的信任还是未知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委托合同终止。
2、当事人可以另行即使有死亡、破产及丧失行为渗大能力的情况发生,委托关系仍不消灭,有此约定的,当然依照其约定。例如,委托律师诉讼,委托合同可以丛茄竖约定,不因委托人死亡而停止代理诉讼。
3、当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承受了委托事务为止。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受托人仍可以向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请求报酬。例如委托人死亡,委托人的继承人有时因远在外国,一时不能赶回来,如果受托人不继续处理其事务,势必使委托人的继承人发生损害。受托人应继续处理至委托人的继承人能够接受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