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既不允许你休假,又不给你相应的补偿,这是违法的!因为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的权利,也依法享有休息的权利!你可以向店长表明态度,说明法理,如果店长还是一意孤行,那你就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会帮你取得应有的权益的!
可以找劳动者仲裁委员会,店长没有权力这么做,要么休假,要么三倍工资,这个是劳动法规定的
这个吧,如果你要,就得去仲裁。也许人家正等着辞退你呢,建议你,找好下家,再谈,把你的钱拿回来,自己损失也小。
你可以讨要,但是估计也就会被解雇了。店长就是看准了这点,吃定你了。
根据楼主的问题,应该属于正式员工吧。首先,根据我国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或出现值班情况的,皆应以平日的三倍工资进行结算。不允许休假已超出正常范围标准,需以三倍工资结算报酬予以劳动者。带薪请假合同里是否提及?若无,则难以证明,那么口头答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