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继续执行,不能再次起诉。这就叫“一事不再理”,就是说,一件事不能起诉两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作死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