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如何决策?其具体措施是什么?

2024年11月23日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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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出重大决策须经“五大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加强对政府监督的具体措施:
(一)让政府财政预算透明。
(二)应使地方各级人大的质询经常化
(三)纪委仅仅通过办案来制约腐败是不够的,要让政府公务员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纪委的监督作用,对市人大或市政府及其部门拟制定的重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拟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或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在调研、立项、起草、听证、审议、修改等过程中,全程参与意见并提出建议。
(四)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登记调查
(五)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规范审计监督内容:投资审计中心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是否真实、准确、合法地反映工程造价情况,如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图、工程分项和工程量、单价及取费标准等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合同、工程款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及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明确法律责任:对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有关项目批准文件规定的,责令报原审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对建设单位改变建设资金用途,转移、侵占和挪用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的,予以制止,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并建议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和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虚报冒领工程以及施工质量不合标准等违法行为,查明责任,依法追究责任。同时,严格审计人员的纪律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行审计前通过媒体向社会预告,审计后的结果向社会公告的制度,进一步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该制度具体分两步实施:1.实行审前预告。即在审计前,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站等信息媒体公布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审计时间、审计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受理社会的举报投诉。2.实行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即在审计结束后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处理决定及意见、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情况在报纸、电视广播或政府网站上刊登,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社会效用,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阳光投放。
(六)设立建筑工务暑,所有政府投资工程纳入该署统一管理。并实行纪检监督派驻组制度。
(七)建设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预选承包商制度要求:凡是在近一年内发生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的行为或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不能进入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不能再承包政府财政性资金性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另外,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限制工程甲方参与评标;限制应急工程自由发包;严格实行"低价中标"。抓好招投标阶段的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选择好的施工队伍,就可以保证工程质量。
(八)要确保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受控。
(九)各监督主体应该经常联合开会,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避免因为部门职能交叉被腐败分子钻空子。
(十)规定政府机关的采购只准买国有品牌。
(十一)规范对政府采购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