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伤工厂没有买保险,工厂想给我私了,要是按十级伤残的话,工厂要怎么赔偿,

2024-11-07 22:48:3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支付下列费用: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2、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
6、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网友(2):

如果伤者的工资在3000,那么大概在6万左右,伤者工资越高,伤残赔偿金越多。
1、工伤赔偿金和个人工资、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所以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很难估算,建议伤者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咨询具体赔偿标准后计算。
2、劳动者直接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咨询工作人员,顺便领取各种工伤赔偿金申领表格和工伤保险宣传资料,根据标准自己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后大概说一下四川省的赔偿计算发放: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7个月,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计算。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总共10个月,按照通常当地上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这个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才知道,网络上很难查到。
3、医疗费属于公司出,所以如果是伤者垫付的话,需要公司报销。
4、其他如护理费、生活费、交通费等自己和公司谈。
5、工伤期间停工留薪,工资不变,用人单位按月发放,没有发的就一起加进去,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计算。

网友(3):

先找律师咨询吧让律师出头肯定赔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