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心得

2025年03月23日 14:2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寒假社区服务心得 寒假,我到我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帮忙,进行社区服务。从2.21到2.27,一个七天,我每日都去居委会服务,帮那里的工作人员整理资料和文件,走访人民群众,了解社区居民的生活情况。 刚开始,我并不适应那里的工作,觉得很无聊,很没用。但是,通过与当地居民和工作人员的接触,我逐渐了解到了这个社区服务的乐趣。我知道了如何整理资料,如何照顾老人,如何体贴他人,也知道了成年人的艰辛、努力--这一切的一切,若是没有走出家门,参与服务,就不会体会到的。 通过这次社区服务,我提高了社会适应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扩大了视野,对自己有了清醒的定位,不仅发现了自己知识结构中欠缺的一面,也感受到了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这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都有很大的启发。 比如说,居委会的资料总是井井有条,分类整齐,通过居委会大妈的言传身受,我知道了学习应该也像整理资料一样,每天都应该按门按科地把知识梳理一遍,这样,不仅有利于查找,而且还有利于记忆。不只是学习,家里的一切也应当是这样,书籍、衣服、玩具等等。 其中感受最深的是到社区里的老人那里慰问。腊月寒冬,刘爷爷的孩子都去外地打工了。刘爷爷年轻的时候喝酒喝得太多,导致了中风,现在,每天他都会推着婴儿车在院子里练习走动。我和王大叔到他家帮他收拾完家之后,就和他一起去散步。一般的老人上了年纪都不会像他这样日日不停,风雨不住地锻炼,可见他的毅力有多么坚韧了。我以前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天天锻炼,他告诉我说,这是必须的,如果不天天锻炼的话,就永远走不动了。他还告诉我说,自己年轻时贪杯好饮才导致了现在这个结果,现在社会上,好多小孩13.4岁就开始吸烟、喝酒。他们的这些做法都是对自己对父母对社会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希望我不要重蹈他的覆辙,要健健康康的成长。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 ” ,我们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拿出百尺竿头的干劲, 胸怀会当凌绝顶的壮志,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与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减少磨合期的碰撞, 加快融入社会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稳脚跟,才能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

一. 基本概念

社区矫正人员是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员。

二. 适用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规定为五种罪犯,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以上范围是严格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三. 执行措施

另外,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要求,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人民法院必须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

公安机关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 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

网友(2):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是缓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必写内容,其重要程度和思想汇报一样。都应该得到重视。

社区矫正不珍惜 撤销缓刑悔已迟

11月22日,蓝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协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到嘉禾县珠泉派出所,将在逃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黄某押回。

黄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于2018年7月27日在蓝山县舜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间,黄某经多次告诫思想汇报书写问题存在内容重复单一且出自网络摘抄。并多次拒绝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及义务劳动,且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以上。蓝山县司法局先后对其下达3次警告处罚决定,并于今年6月3日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原判法院于6月13日下达刑事裁定书、逮捕决定书。蓝山县公安局以此为依据,及时将黄某列入上网追逃人员。11月22日,黄某在郴州市嘉禾县某网吧上网时,被民警依法抓获归案。

今年来,蓝山县公、检、法、司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意见》,为维护法律权威,严肃刑罚执行,不断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实现了无缝衔接。

网友(3):

首先是感谢正负给予改造的机会,感谢社会给予的关注,社区给予的温暖。第二是,充分认识自身错误,明白自身错误的危害性。最后是表决心,一定要改造好,为社会做贡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