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格式合同的解释为何是法律解释?

2024年11月22日 03:39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首先,该条款不是法律解释,而是法律条文!
D项并不是说对格式合同的解释是法律解释,而是说该条款的内容规定有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如该条中“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就是法律解释的通常方法,文理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就要求解释法律应准寻正义,公平等标准。

补充:不是这样的!该条规定不是对格式合同条款具体内容进行解释,而是对格式合同这一法律现象怎么适用法律的规定。对格式合同怎样适用法律进行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有时候我们在理解上不能太专字眼,你知道法律用语有它的专业性,有时候用我们生活中的语言结构来看,语法可以完全是错误的,但在法律用语中就是对了,你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标准”替代“对格式合同解释的方法和标准”并没错,但专业性的语言不能这样生搬硬套的按生活中的语法结构来,你以后接触多了就见怪不怪了。加油!

网友(2):

唉,这个是法理题目吧…
法律解释很多种的,什么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是其中一个分类,具体到合同法的解释又有什么文意解释、整体解释、目的解释等的区别,这些都是法律解释的方法和规则,但是格式条款又是特殊的,合同法里面的解释方法就是不利于提供方和非格式条款优先规则,这个条文规定了对合同法各条款的解释规则和遵循的标准,就是说的这个意思

网友(3):

法律解释有2种内涵:
1.对抽象法律条文的解释。
2.法官在法律适用中结合个案的解释。此题是采此意。法律解释学就是立足于这个意义上的。
这一点更重要,因为适用就必须解释。因此有“法官造法”之提法。
但在我国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说现在的司法解释不是真正的“司法”解释。

网友(4):

这题中的法律解释应该有区别于我们平常所说的文意解释,扩大解释,限缩解释一类,应该是按照民法中的平等自愿原则,以及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基础,做出造成有利于处于弱势地位当事人的法律后果的解释。这就是目前法律解释的一种趋势

网友(5):

D的意思是 这条规定 解释了怎么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以及该遵循什么标准。“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这些不就是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标准么? 广义上的法律解释包括了这一方面,因而D说法是没有问题的

网友(6):

合同法本来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