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对这份工作不称心,想着要辞职。我劝你。做了四天的工作,没有必要再去。争取她四天的工资了。他只要同意让你辞职,我觉得这就已经很不错了。既然是工作的单位,那就不像是。上超市赶大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才工作四天就想辞职我认为你是不是辞职有点太快了?既然不适应这份工作,那么离开就好了。
找劳动部门投诉,工作一天需要支付一天的工资,只要工作就应该给工资,不能因为干几天离职就不给工资。
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应当发放提供劳动止的工资,不能随意克扣。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必须有
你又有权利通过找劳动局什么的主张权利
当然了单位也有权主张因为你没有提前3天提出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般这个钱会比4天的工资多,你自己衡量
最好别这样做,劳动法也是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