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性格不合过得又累,离婚又有两个小孩,离也难,过也累,该怎么办?

2024年11月22日 16:0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只能取舍,没有两全其美的答案,因为子女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的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最常用、最普通的的离婚途径,据不完全统计,离婚的当事人有80%以上都采取协议离婚的形式。协议离婚对双方、对子女、对家庭伤害最小。
协议离婚优点:迅速、及时,成本小,不太伤感情。
协议离婚缺点:离婚协议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还需诉讼解决。这个缺点有时是可以避免的,比如在离婚时,双方都要结清帐务,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这样会避免离婚后一方耍赖不履行。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离婚当事人因对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如何惩罚过错方等问题存在争议而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形下所采取的离婚方式,是一种可行的、有效的离婚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有近20%的离婚案件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
诉讼离婚优点:处理问题不留后遗症,且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强制履行效力。
诉讼离婚缺点: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缺点是容易激化双方的矛盾,进一步伤害双方和家庭感情。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网友(2):

看来是日子过的太富有或者太穷了。。。女人要离婚无非就是这两个情况。你心狠就离,放不下娃就忍着吧,等娃读完高中再离

网友(3):

你的情况具有代表性,很多时候我们没有完美的两全办法,只能有所取舍。
你可说出想要过怎样的生活,那么这里提供实现的方式方法供参考。

网友(4):

我个人建议强大自己。性格不合。主要是价值观不同,或者有隔阂。所有的是事情都是有原因的。如果出现问题只想着怎么能变好。而不想自己怎么做才能变好是不行的。首先有两个孩子就是你最大的财富。其实你没有想像的那么脆弱。每个人都是很坚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