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第二年才发现,现在想离婚?

2024年11月17日 15:5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您好,如果对方的精神疾病非常严重,属于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的,妻子婚前未告知丈夫的,丈夫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
因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所谓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应当暂缓结婚;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有关精神病,则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被隐瞒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请撤销婚姻之诉,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患病时间应限于结婚前,即患病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所患疾病应有医学诊断或进行过诊疗救治。若一方在婚后才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因何时患病、是否患病难以预见,且婚后患病并不能溯及影响到另一方是否决定结婚的真实意思,故婚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不享有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网友(2):

你好,如果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你是在婚后第二年知情的,作为被隐瞒的一方,可以在知情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受理后予以撤销的,你们的婚姻则自始无效,也就不存在需要离婚的情形了。
但是,需要提醒你的是,在知道妻子是患有精神病且隐瞒你的情形后,你应当在知情后一年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你作为被隐瞒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法院不予撤销,那么就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通过协议方式,需要女方是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时候定理离婚协议等,对夫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做出约定。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就需要通过诉讼方式。
【法条】《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1054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网友(3):

自己耐心对待妻子,就是治疗。
精神病是一种忧郁造,是头脑虚弱,引起精神对语言刺激不能免疫,如果能耐心与沟通凡有精神病的人,比任何人都忠诚。
离婚:不是不可以,先取得她自己的意愿,再与她娘家负责人商量,共同洽谈妥善处理她。有一个人比你更爱她,保护她,你要以善良的心态为自己,更要她好的目标去行动,你就取得极高的离婚成功。

网友(4):

遗传病很多都是隔代遗传!婚前隐瞒法律允许离婚的!但是你现在肯定处于人道主义和孩子感情中间,确实很难。但愿能治好吧!加油加油加油

网友(5):

一方面,如果你选择离婚的话,孩子如果知道你因为这个抛弃妈妈,肯定心里会不舒服,但是另一方面,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离婚又显得很有必要,如果你妻子不是那种暴力型的精神病,能够和你好好沟通的话,我觉得可以分开居住,但是不离婚,帮助妻子治疗,如果实在是受不了,有自杀的念头精神崩溃的话,我觉得还是应该离婚的,毕竟生命可贵,全是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