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快递被申通快递员给我弄丢了怎么办

我的快递被申通快递员给我弄丢了怎么办
2024年11月23日 03:2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没有保价或没有声明货物实际价值,那么只能按运费的几倍计算来赔偿损失。

一、《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邮政法》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网友(2):

如果没有保价或没有声明货物实际价值,那么只能按运费的几倍计算来赔偿损失。

一、《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邮政法》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网友(3):

有保价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的按照3倍以上赔偿!
投诉:
第一步:快递出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的应该是为您服务的快递员。他接受了你的邮费,就应该为您解决出现的问题。快递员能更方便的了解您的快递问题,也能更快的解决问题。
第二步;为您服务的快递员不负责任,拖拖拉拉,敷衍了事。这时候可以联系该快递员所在的快递站点。一般都有专业的服务人员解决问题。及时反馈,把问题所清楚,要求什么样的结果。最好要求明确的回复。什么时候赔偿,赔偿多少钱等等。
第三部:有时候站点和快递员都不愿意承担责任,这时候我们可以联系快递公司总客服。快递公司一般都是合作制度,不同快递之间有着不一样的管理制度,明确告知:几天内不给明确回复,将投诉到邮政管理局。一般都会有结果。
第四步:快递公司不负责任,直接投诉到邮政管理局,提供快递单号,说明情况,一般都会有结果。

网友(4):

你找快递公司啊,还能怎么办就算,没有保价,那快递公司也是有责任的,你给快递公司打电话,看他们怎么解释,如果不合理就去起诉他们这个没办法,咱们收件人也是需要维权的好吧,把快递弄丢是他们失职,先找他们谈,不成就起诉!

网友(5):

只要你有快递单号,说明这个快递是你的,且由该快递公司投递,而你没有收到该快递,就可以向该快递公司索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