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把银行帐号打错了,按照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不能使用,要进行作废处理。
二、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在填写中难免发生各种错误。如购买方税号、单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单位地址,销售标的名称、单价、金额等填写错误,或者应填栏目未填列,以及字迹模糊、印章不清等等。如果销售方和购买方审核不严,以至填写失误的专用发票作为购买力的入帐依据,登记入帐并申报抵税。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这种填写失误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购进方不得抵扣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项,如购买方已进行进项税项抵扣,税务部门要求从当期的进项税项中扣减,补缴这部分税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稽核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各地的反映和要求,现就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专用发票所有栏次必须如实填写。1994年我局发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035号)中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专用发票的“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和购销双方的电话号码可以不填写。但就近期实际执行情况看,不填写上述两栏,发现问题后,难以及时与购、销方取得联系,不便于对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经研究决定,从1995年5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填写购销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和电话号码。
二、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不按规定开具的专用发票(包括项目填写不全、未盖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一律不能作为税款的抵扣凭证。
三、各地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辅导和培训工作,使其能按规定正确无误地填开专用发票。
四、从1994年7月1日起,全国已开始启用统一印制的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新版专用发票)。新版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使用无色莹光油墨套印了防伪字和团花。新版专用发票防伪字和团花共有两种:1994年第一批及第二批第一阶段印制的专用发票防伪字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团花为八角梅花形,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下面三栏居中位置;1994年第二批第二阶段和1995年印制的专用发票防伪字仍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团花为四角梅花形,在发票的价税合计栏及备注栏内居中位置。
五、1994年印制的新版专用发票可在1995年继续使用。[1]
可以更改...可以更改本单位名下的银行账号,不可使用外单位的.
如是税务部门应交纳的税额的账号不可更改,因为更税务部门签订了协议.
专用发票所有栏次必须如实填写。
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035号)中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专用发票的“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和购销双方的电话号码可以不填写。
但就近期实际执行情况看,不填写上述两栏,发现问题后,难以及时与购、销方取得联系,不便于对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经研究决定,从1995年5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填写购销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和电话号码。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3月13日国税发[1995]047号
发票上的销售方,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公司名,银行账号等必须多与开票资料相附合才有效的。
你就说我们是一国两制,与香港,澳门在制度上不同。
给税务局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