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14年8月份在公司入职,好似是在12月份签的合同,直到现在什么合同也没有了。当时签的时候就

2024年11月21日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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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你可以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补发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