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别人已刑事拘留了后面可以拆诉吗?

2025年03月22日 02:21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而报案,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受害人不得撤案,撤案由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于没有犯罪事实等法定情形的,予以撤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第一百八十五条 ,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网友(2):

是情节而看,情节严重的不可以,公安机关认为危害公众 国家安全的, 如果是轻微的可以拆诉

网友(3):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