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2次上海劳务派遣合同第三次直接与用人单位签,有关是否无固定期限及补偿金问题

2024年11月07日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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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你之前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现在要和原先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两家不同的公司,工龄和签订合同的次数都不能合并计算,所以你和原先的用工单位实际上是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的法定条件。现在等于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公司不续签合同,那么劳务键乱派芦团遣公司应当按照你6年的工龄支付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与稿哗档原先的用工单位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