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企业首先付给业务人员一笔固定金额的现金,供其零星开支使用,称之为备用金。备用金使用以后,又备用金负责人收集有关支付事项的发票,单据,凭证并加以保管,然后在规定的时间根据使用凭证向财务部门报销。
备用金可以分为定额和非定额备用金两种。定额备用金之度是指企业拨付的备用金共业务人员长期使用,业务发生以后,在规定时间报销时,补足原核定金额的差额。非定额备用金报销后即注销,现金不再留在业务人员处。
备用金的核定
预算单位为办理日常零星开支,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备用金,一般不超过3---5天零星支付所需现金。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量、规模大小及零星开支情况提出备用金额度申请,支付中心依据预算单位的申请及具体业务情况审定备用金额度,并签订备用金管理责任书。
备用金的使用
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报销费用支出,其使用范围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现金的支出等。
这个主要是为了简化核算过程。
如果相关部门的业务比较多,每发生一次就去财务报销一次,那样会很繁琐,加大了财务的工作量,也浪费了相关部门的时间。
采用备用金制度,相关部门就可以“汇总”报销,这相对来说就是对资源的一种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