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2月,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办理点是城厢派出所。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拱秀路518号
联系电话:86014728
办理时间:
8:00-11:15,13:30-16:45,周末周六开门,周日休息
办理材料与程序: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二章 居住登记
第七条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
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居住证服务平台-《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公安-浙江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关于暂住证的办理:
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外来人员,在萧山拟居住三十天以上的,应在到达暂住地十天内申领《暂住证》。但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的暂住人员可以不申领《暂住证》。申领《暂住证》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乡镇开具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二张;(3)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查验证明(由暂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4)居住地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申请《暂住证》具体按下列规定办理:(1)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由单位负责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建筑施工场所或个体经营场所的,由场所负责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3)租赁房屋暂住的,由房屋出租人或房屋代管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4)租住在居(村)民家的,由户主持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5)其他暂住人员的,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暂住的,应在有效期满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在萧绍路766号,电话: 82738110
自己打打那个电话看看人家说的是哪里,智障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