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因果关系的特点是:因果联系是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不是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有存在着因果关系。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辨证的: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把握原因和结果这一对范畴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原因和结果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而者的区分是确定的。既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否则,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
统一表现在:
第一, 原因和结果相互联系、相互依存。
第二, 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
第三, 因果联系的具体形式是复杂多样的。
掌握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 揭示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是探索事物的内部联系,揭示其本质和规律的重要环节。
第二, 揭示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是科学预见的基础。
第三, 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揭示了科学研究的一般途径,即以事物的存在和变化为结果揭示其原因,或以事物的存在和变化为原因探讨其未来必然引起的结果。